1、自覺遵守規章制度,任何人不得在會議室、辦公室、走廊等公共場所吸煙,不得擺放煙具(煙缸),地面不得有煙蒂。
2、成立控煙領導小組,由專職副主委擔任控煙領導小組組長,各部室負責人為小組成員。
3、市民革設立控煙監督員,負責日常監督。
4、每位干部職工也有義務有責任勸阻進入辦公區內吸煙者禁煙或到室外吸煙區吸煙。
5、每位干部職工有義務有責任宣傳吸煙對健康對他人的危害。
6、單位干部職工在本單位禁煙區內吸煙者,經教育不改則取消優秀公務員考評資格;對制止吸煙的人員予以表揚。
7、如在部門責任區域內發現煙蒂,則由責任部門負責。
8、每月由控煙領導小組不定時抽查部門內有無煙蒂,凡發現有煙蒂的處室,經教育不改則取消評比無煙處室資格。
9、本制度從2018年8月1日開始實施。
另附:市民革禁止吸煙場所
1、市民革室內辦公區域;
2、市民革閱覽室、健身場所;
3、市民革電梯等待區;
4、會議室;
5、洗手間;
6、食堂;
7、樓道;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吸煙場所。
民革武漢市委員會
2018年7月23日
